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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錯能改,善莫大焉

但已經宣布的懲罰我認為還是必須繼續的

這是一種負責的行為

不只是對自己做錯的事情負責

也是對那些因你們做錯事而受到傷害的人負責

在這次1/11中視除夕特別節目的錄影事件中

因為你們的偷拍造成知音團在工作人員眼中評價降低

對那些在現場守規矩和因名額有限而無法參與錄影的知音來說

他們的名聲與榮譽都因為你們而受損

如果不懲罰你們

如何對這些人有所交代

下次如果又有人跟你們犯一樣的錯並也要求原諒通融

我們又要拿什麼立場去拒絕他們呢

雖然你們是初犯

但你們都是常跑活動的知音

對這類的規矩應該是熟到不能再熟

也不知道為什麼你們還會被鬼迷了心竅去做這樣違規的事情

知道你們願意認錯

我們感到莫大的安慰

但不可能因為你們認錯就收回懲罰

因為國有國法家有家規

如果輕易的收回懲罰和通融

那麼以後我們的規矩將會遭受更嚴苛的挑戰

這點希望你們能夠諒解並繼續的支持文音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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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vicky102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